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
价证券; 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