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20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2 月 29 日;
2、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授予数量:1,769.70 万股;
4、授予价格:3.07 元/股。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69.70 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7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河北
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2 月 8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所属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报告〉的意见》,河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②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
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董事会经过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4 年 2 月 29 日
3、授予价格:3.07 元/股
4、授予人数:417 人
5、授予数量:1,769.70 万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72 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1/3
限售期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1/3
限售期 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1/3
限售期 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417 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占授予总量 票占当前总股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王剑峰 董事、总经理 10.50 0.59% 0.0059%
2 闫英辉 副总经理 9.90 0.56% 0.0055%
3 孙原 副总经理、董事会 9.90 0.56% 0.0055%
秘书
4 朱海涛 副总经理 9.90 0.56% 0.0055%
5 靳永亮 副总经理 9.90 0.56% 0.0055%
6 张志勇 副总经理 9.90 0.56% 0.0055%
7 张贞 财务负责人 9.90 0.56% 0.0055%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 1,699.80 96.05% 0.9487%
员(含控股子公司)(410人)
合计(417人) 1,769.70 100.00% 0.9878%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
四、本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2 名拟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授予条件,3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数由 422 人调整为 417 人;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91.60 万
股调整为 1,769.70 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测算,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 3,220.85 万元,2024 年-2028 年限
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合计
各年摊销成本 969.24 1,163.09 715.75 328.05 44.73 3,220.85
(万元)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