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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关于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建投能源:关于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44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 建能 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 建能 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2 年 10 月 25 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按 10%股权比例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7,520.40万元,贷款期限 3 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资金用于沧州海兴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本次公司向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该委托贷款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由于河北
核电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1 日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政路中国银行海兴支行三楼
    4、法定代表人:仲卫东

    5、注册资本:42,110.2 万元

    6、经营范围: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股权结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核电”)持股 5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电国际”)持股 39%,本公司持股 10%。

    河北核电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核电,中国核电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河北核电公司经审计
总资产 192,142.63 万元,总负债 152,470.69 万元,所有者权益 39,671.9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9.35%。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河北核电公司总资产 199,087.47 万元,总
负债 159,398.80 万元,所有者权益 39,688.67 万元,资产负债率 80.06%。
该公司项目处于前期阶段,未产生营业收入。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原先生为河北核电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为关联交易。

    2021 年度,公司未对河北核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出现逾期未收
回情况。

    河北核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情况

    依照《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与河北核电公司其他两方股东中国核电、华电国际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向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其中,公司将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7,520.40 万元,贷款期限 3 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资金用于海兴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本次委托贷款协议尚未签订。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董事会意见

    由于沧州海兴核电项目尚未取得核准,河北核电公司尚不能取得银行贷款,因此各股东方依据《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章程》为其提供委托贷款,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来源。

    公司投资建设核电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对公司优化调整资产、业务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公司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项目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据《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章程》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作为沧州海兴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符合项目前期工作实际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为河北核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042.30 万元,
除该笔委托贷款外,公司与河北核电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1,562.70 万元,均为对参股公司
河北核电公司的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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