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18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 建能 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 建能 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专业工作水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继续聘任利安达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2022年一年,年度报酬拟定为人民币 180 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8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239.2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351.1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364.82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8 家)、采矿业(1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教育(1 家)、金融业(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695.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事务所截至 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794.95 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上述处罚和监管措施对目前利安达事务所执业均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坡,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执业,2013 年 10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要从事上市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因内控要求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凌玮,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建投能源(000600)一家上市公司的财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至2007 年在河北仁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及副所长;2007 年至 2013 年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等职;王艳玲自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3 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2 年 3 月开始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坡、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凌玮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8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通过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建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认为可以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格,在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因此,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2年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