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3-00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卢伟、权锡鉴、曲晓辉、谷克鉴以通讯方式参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第四部分内容。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
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42,095 万元的
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
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
苏明先生、邓玲女士)回避。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
12,374,364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激
励对象田巨龙持有的 33,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09 元/股。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提名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陈华先生、王静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权锡鉴先生、徐国君先生、谷克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召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2 年度
董事会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换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关于换届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一同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柴永森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
程师。现任双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双星董事长;兼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高级副会长;曾任海尔集团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兼黑电集团、空调集团总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柴永森先生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203,630 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除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军华女士: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
正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双星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青岛双星董事;曾任海尔集团产品线、供应链兼投资发展部财务总监,双星集团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军华女士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52,756 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苏明先生: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学历。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1995 年 8 月-2015 年 3 月先后任海尔空调
产品经理、海尔洗衣机产品总监、海尔工贸总经理、海尔空调产品总监、RRS 净水平台品牌总监。
苏明先生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203,630 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邓玲女士: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电机电器及其控制专业,本科
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2010 年 12 月先后任海尔空调研
发经理、海尔空调东亚市场大区经理、海尔空调海外市场部总监;2011 年 1 月
至 2018 年 6 月任青岛毅速联合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7 月起任公司海外
事业部总经理。
邓玲女士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52,756 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陈华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财政部财政
科学研究员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013 年 11 月至今,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461)、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鸿润食品(证券代码:872568)、英派斯(证券代码:
002899)独立董事。2005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
究所副所长、所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
心主任。
陈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