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6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期权数量 4,107.60 万份,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的 5%,分三期行权;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1 日;
授予人数:271 人;
行权价格:4.62 元/份;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60 个月;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完成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双星 JLC1,期权代码:03710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3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青城投字〔2020〕130 号)。
6、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对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
公告。
7、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1 日
2、授予数量:4,107.60 万份
3、授予人数:271 人
4、行权价格:4.62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柴永森 董事长 328.90 8.01% 0.40%
苏明 董事、总经理 328.90 8.01% 0.40%
张军华 董事 246.68 6.01% 0.30%
邓玲 董事、副总经理 246.68 6.01% 0.30%
张朕韬 副总经理 246.68 6.01% 0.30%
周士峰 副总经理 246.68 6.01% 0.30%
刘兵 董事会秘书 246.68 6.01% 0.30%
王玉坚 财务负责人 246.68 6.01% 0.30%
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 263 人 1,969.72 47.95% 2.40%
合计(271 人) 4,107.60 100.00% 5.00%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7、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3)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
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3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3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34%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 2017-2018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分位值;
第一个行权期 2、以 2017-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基数,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1、以 2017-2018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分位值;
第二个行权期 2、以 2017-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基数,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增长率不低于 3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1、以 2017-2018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第三个行权期 2、以 2017-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基数,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增长率不低于 4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202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注:(1)以上“净利润”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属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门类下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同行业企业为证监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下全部境内 A 股上市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证监会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
(3)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并购等导致净资产增加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产生的净利润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增加额的计算。
若股票期权某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出色(A)、良好(B)、达标(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
激励对象个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