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3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的通知,根据双星集团战略目标,将围绕橡胶、人工智能及高端装备、伊克斯达废旧橡塑绿色生态循环利用三大主业创新商业模式,实现橡胶特别是轮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尽早打造成为“千亿级”规模的世界一流企业。双星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的信心和长期的投资价值,助力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约1315万-1645万股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双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8,209,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1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的信心和长期的投资价值,助力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
2、增持期间及数量:自2020年7月14日起3个月内,增持约1315万-1645万股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完成后,不排除增持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4、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人的自有资金。
三、增持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股价波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