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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兴蓉环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3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6 人,代表股份 1,778,247,4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56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1,259,682,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92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518,564,91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7.369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62,304,616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人,代表股份 62,227,6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4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7,811,90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7,811,90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7,811,90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7,804,10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1%;反对 443,3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7,804,10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1%;反对 443,3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7,761,90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对 485,5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819,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08%;反对 48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6,077,665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反对 2,149,742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9%;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134,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75%;反对 2,149,7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04%;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7,741,90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6%;反对 485,5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99,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87%;反对 48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2%;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瑛、兰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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