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4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持有的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白江成环水务”)100%股权,交易价格为评估值 7,251.24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和许瑜晗女士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事项已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 1 号
(四)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1000 号
(五)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七)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09 日
(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3632578A
(九)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计量仪器、水处理剂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施工及安装;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主要股东及关联关系:成都环境集团为成都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1,259,605,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8%,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一)履约能力:成都环境集团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二)主要财务数据:
成都环境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596.11 亿元,净资产为 187.62 亿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4.13 亿元,净利润 10.34 亿元;最近一期主
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632.63
亿元,净资产为198.27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63亿元,
净利润 12.14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白江成环水务系实施青白江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青白江三污项目”)的项目公司。青白江三污项目为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重点项目。2019 年,由于该项目原中标单位因自身资金链问题无力继续投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中标资格被取消,为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青白江三污项目的建设进度,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与成都环境集团磋商,将青白江三污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成都环境集团设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以 BOT 方式实施该项目。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成都环境集团在对项目公司控制权不变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下属子公司。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经与公司协商一致,成都环境集团拟向公司转让青白江成环水务 100%股权。
(一)青白江成环水务概况
1、名称: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 469 号青白江区水务局
办公楼 703 室
4、法定代表人:夏彬勇
5、注册资本:人民币 6,511 万元
6、成立日期:2019 年 05 月 22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BW3E85K
8、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成都环境集团持有青白江成环水务 100%
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出具的《成都 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青白江成环水务 2021 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表,青白江成环水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2月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9 月
31 日(经审 30 日(经审 30 日
计) 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054.77 33,768.20 37,413.65
负债总额 25,545.59 27,209.92 30,584.57
应收款项总额 500.86 1,845.76 1,606.0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诉讼 0 0 0
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6,509.19 6,558.28 6,829.08
2020 年度 2021 年 1-4 2021 年 1-9
月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1.49 521.41 1,376.03
营业利润 2.74 59.80 433.46
净利润 2.74 49.09 319.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217.08 -506.06 -533.27
11、其他情况:
青白江成环水务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标
的股权及青白江成环水务所属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形,不涉及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青白江成
环水务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与成都环境集团之
间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形式变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青白江成
环水务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方(非兴蓉环境及所属企业)正在履
行的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采购 定价依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合同服务期限
类型 方式 据 (含税) (不含税)
行业指
成都兴蓉环
直接 导价、
保科技股份 接受劳务 危废处理 7.96 7.50 2021.02.01-2021.12.31
采购 市场价
有限公司
格
成都汇锦水 聚氯化铝采购 145.31 128.59 2021.09.01-2022.8.31
务发展有限 材料采购 市场价
招标 PAM 药剂采购 15.60 13.81 2021.09.30-2022.09.29
公司 格
合计 168.87 149.90
上述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本次交易实施后,由于青白江成环水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交易将成为关联交易。
(二)青白江三污项目基本情况
青白江三污项目位于青白江区城厢镇,占地约 109 亩,采用 BOT
项目模式,设计规模为 5 万吨/日,已于 2020 年 10 月通过竣工验收
并进入商业运行,总投资约 3 亿元,主要采用“A/A/O+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工艺,排放标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27 年(2 年建设期、25 年运营期)。
(三)标的股权评估情况
成都环境集团与公司共同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青白江成环水务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进行审计和评估,费用由双方平均承担。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
“《评估报告》”),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 7,251.24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为 6,558.28 万元。鉴于收益法对于企业未来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得比较充分,更能客观、全面地反映青白江成环水务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方法的说明
原则,对本次评估范围涉及的青白江成环水务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调查、询证。考虑青白江成环水务已与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了污水处理价格以及经营年限。目前,污水处理厂已实际投入使用,污水处理顺利,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量,因此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资料要求,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