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5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运营成都高新区骑龙净水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推动成都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深入实施成都绕城内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并为城区开发建设提供基础配套支持,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投资、建设、运营成都高新区骑龙净水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与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成都高新区骑龙净水厂项目 BOO(建设-拥有-经营)协议》(以下简称“《BOO 协议》”或“本协议”)。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选址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以北、昆华路以东,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 10万吨/日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及其他
配套工程。主工艺拟采用“AAO+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执行,污泥处理拟采用“离心脱水”工艺。本项目已完成备案立项。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34,643.10 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 20%)及融资资金(占总投资的 80%)。
三、合作方情况介绍
成都高新区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2019 年,成都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285.6 亿元,财政总收入 267.05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0.18 亿元,同口径增长 8.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 172.07 亿元,同口径增长 6.4%;财政总支出 259.05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7.96亿元,同口径增长 16.5%。
四、《BOO 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二)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0 万吨/日。
(三)项目服务期限: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期限为三十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开始商业运行日的前一日;运营期为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至本协议生效日后第三十(30)个周年结束之日。
(四)项目服务内容:
1.乙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的权利;
2.乙方在服务期内对项目设施的拥有、管理、运营、处置、维护
和更新(包括投资扩建以提高处理能力)的权利;
3.乙方在提供合格服务后获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
(五)回报模式: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
(六)调价机制:自进入商业运营期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以及结合未来三年成本预测情况,确定未来三年固定成本付费基数和变动成本水价。
乙方如有经主管部门批准且与本项目相关的新建或者改扩建污水处理项目投产,或者因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调整、工艺调整、进水水质超标等非可归责于乙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单位变动成本持续 2 个月超过当期单位变动水价的,应当自成本变动的当月起对当期单位变动水价进行临时性调整。
(七)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获得本项目是公司进一步深耕成都市域范围污水处理业务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公司在成都及西南地区的资源优势、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实施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规模,丰富公司对地埋式污水厂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增厚业绩,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同时,公司参与本项目,将为城区开发建设提供基础配套支持,有助于提升城区污水处理服务水平,并推动成都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实现生活、生产、生态“三水共治”。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高新区骑龙净水厂项目 BOO(建设-拥有-经营)协议》(草案);
(三)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