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3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9 年末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642,281 股)后的 2,968,576,3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67,171,868.89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2019年度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78,144,243.92 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45,316,112.81 元。
(二)自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642,281 股)后的 2,968,576,32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9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每 10 股派现金 0.810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0.900000 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一)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二)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二)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等价格调整的情况。
七、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三)咨询电话:028-85913967;028-85007801(传真)。
八、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