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3-02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
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许经营权协议签署概述
(一)成都市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
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或“乙方”)签署了《成
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排水公司被授予在特许经营范围内及特许经营期内独家从事
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
(二)本次协议签署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泥厂”)由排水公
司设立污泥处理项目公司具体实施,现已进入调试阶段,并即将投入正
式运行。该污泥厂项目处理规模为 400 吨/日,总投资约 4 亿元,采用“半
干化+焚烧”及“干法+湿法”烟气处理工艺,预计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不
低于 10%。
三、合同对方介绍
成都市水务局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代表成都市政府履约。
四、特许经营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特许经营期
1、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止。
2、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如果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特许经营权的
要求提供了合格的污水污泥处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
方续签污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协议。
(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
(三)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
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污水污泥处理服务实行政府采购。
1、定价原则
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原则上应覆盖乙方污水污泥处理业务的合理成
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合理成本包括合理投资成本+合理
经营成本。
2、结算价格的核定
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的结算价格由成都市财政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核定,每 3 年核定一次。
3、首期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及支付
2013 年污水污泥处理服务暂按 696.81 元/吨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待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委托事务所进行核定,并根据核定价格相应调整
2013 年及以后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4、结算价格的临时性调整
(1)在一个价格核定期内,乙方如经甲方批准改扩建污水污泥处理
项目投产,则双方应依照定价公式对结算价格进行重新确认。
(2)如因污水污泥处理质量要求调整或污水污泥处理方式与现行处
理方式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乙方投入资金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及工艺
进行改造以满足新的条件要求或导致乙方处理成本显著上升,或因电价、
天然气或药剂等其他消耗材料价调整及其他非因乙方可以控制的因素导
致乙方成本发生变化,以及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等重大情况,双方经过协
商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对污水污泥处理结算价格进行临时性调整。
5、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按月进行结算,每月作为一个结算期间。在特
许经营期内,乙方每月应结算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每月的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结算单价×每月
的污水污泥结算处理量。
污水污泥结算处理量按以下原则确定:根据乙方目前现有的第一城
市污水污泥处理厂的月基础处理量为 400 吨/日×每月实际运营天数(暂
停服务不计入)×80%,若处理厂月实际处理量(按当月实际运营天数核
算,以下同)<月基础处理量,则按月基础处理量结算;若处理厂月实际
处理量≥月基础处理量,则按月实际处理量结算,若经甲方批准的乙方
其他污泥处臵设施项目投产则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延伸拓展公司环保产业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协议的签订是公司紧紧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大力促进
环保新兴产业发展的契机,积极延伸环保产业链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
依托水务资产雄厚的业绩基石,大力拓展相关环保业务,延伸产业链,
最终打造成国内一流城市综合环境服务商的发展战略目标。
(二)奠定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领先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在该领
域的快速发展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臵”已成为污水处理行业的重要任务,投
资前景非常广阔。该污泥厂作为国内率先投产运行的污泥处理厂,必将
有利于公司迅速积累污水污泥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积聚
和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其它城市污泥处理项目提
供有力保障,奠定公司在污泥处理领域领先的市场地位,从而有利于促
进公司在该领域的快速发展。
(三)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污泥厂运营后,公司环保业务结构进一步丰富,有利于提高公
司环保业务的营业收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厚公司业绩,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