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98 深市 兴蓉环境


首页 公告 兴蓉投资:关于参与连云港市徐圩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的提示性公告

兴蓉投资:关于参与连云港市徐圩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1-05-27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1-017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连云港市徐圩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厂外配套管网
                   一期工程 BT 项目投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连云

港市徐圩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的议

案》(以下简称“投标项目”)。现将本次投标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标项目概述

     (一)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

投资人(含联合体),由其按照项目协议相关要求在连云港市出资设立

项目公司,负责连云港市徐圩水厂(含取水泵站及原水管线)、污水处

理厂(含尾水排放管线及排放口)及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的投资、

建设和移交(BT 项目)。

     根据当前中国水务市场的发展形势和水务行业整合日益强烈,竞

争不断加剧的现状,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情况,公司拟参与连

云港市徐圩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BT 项目投标。

     (二)本次投标议案已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的拟交易对手方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系徐圩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于 2010 年 9

月在工商部门变更注册登记,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实

业投资、港口物流、房地产、工程建设、工业项目投资、现代服务业

等。

    三、投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由徐圩水厂、污水厂及其配套管网组成:

    1、徐圩水厂本期建设规模为 9 万吨/日(其中生活用水供水规模

1.5 万吨/日,生产用水 7.5 万吨/日);本期工程建设总投资(含取水泵

站及约 16 千米原水管线)概算约为人民币 2 亿元;

    2、徐圩污水处理厂本期建设规模 3 万吨/日;本期工程建设总投

资(含尾水排放管线及排放口)概算约为人民币 1 亿元;

    3、水厂的厂外配套管网总长约 84 千米(其中生产给水管线约 47.8

千米,生活给水管线约 36 千米),管径为 DN300~DN1400,工程建设

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 1 亿元;

    4、污水处理厂的厂外配套管网总长约 42 千米(含配套泵站 8 个),

管径为 DN400~DN1200,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 0.9 亿元。

    (二)建设、移交回及购期限

    1、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
年 7 月 31 日,建设期为 14 个月。

    2、移交边界为项目交工验收合格、调试完毕具备生产条件以及清

水联动试运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项目回购期为 5 年,首期回购款的支付时间为本项目移交备忘

录签署日之次日起第一百八十日,以后每年的同一日期支付当期回购

款。若某个支付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支付日相应顺延为其后第一个

工作日。

    (三)投资回报率

    投资人上报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和厂外配套永久性供电设施建设

投资回购款与预计的建设期该部分静态投资额的比例 I1 ,上限为

137%;设备购置投资回购款与预计的建设期该部分静态投资额的比例

I2,上限为 122%;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用),

厂外配套管网和厂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的投资回购款与预计的建设期

该部分静态投资额的比例 I3,上限为 127%。

    (四)回购资金计算方法

    拟交易对手方将在回购期内按年等额支付回购款,在回购期内支

付给项目公司的回购款为:B1+B2+B3+B1I1+B2I2+B3I3

    其中:

    B1 指计入回购基数的前期工作费用和厂外配套永久性供电设施建

设支出;

    B2 指计入回购基数的设备购置费用;

    B3 指计入回购基数的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费用(扣除设备购置
费用),厂外配套管网和厂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费用。

    (五)回购资金保证

    项目回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徐圩土地出让金及财税收入,同时拟交

易对手方提供一块商住用地对回购资金予以担保。

    四、拟合作方式

    中标公司按照项目协议的相关要求,在连云港市出资设立项目公

司,由项目公司将作为建设期的项目业主,自行筹集本项目建设所需

资金;项目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有关规定依法选择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供应等有关单位,并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

度、安全等行使监管权;同时,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的直接责任单

位,应对项目的投资及费用控制、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待项目设施全部建成后,按照项目协议的要求移交给拟交易对手方或

其指定机构,并由拟交易对手方或其指定机构按约定方式向项目公司

支付回购款。

    五、其他

    本次公司参与连云港市徐圩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厂外配套管网一

期工程BT项目投标,结果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椐实际进展

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