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0-067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10月20日和2010年11月12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四)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二、议案四至议案七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谭建明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5:00 至2010年11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17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7,613,31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5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41,481,9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2.27%。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16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66,131,32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31%。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07,058,0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2%;397,674股反对;157,600股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2、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3、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6、限售期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7、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8,674股反对;865,300股弃权。
11、董事会按照本方案制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
表决情况:64,867,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09%;399,874股反对;864,10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306,297,4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57%;397,674股反对;918,229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64,721,61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7.87%;397,674股反对;1,012,029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64,721,61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7.87%;397,674股反对;1,012,029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64,721,61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7.87%;397,674股反对;1,012,029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4,721,61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7.87%;397,674股反对;1,012,029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04,391,4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95%;397,674股反对;2,824,229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元勋、马双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