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01年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公司字[2001]91号文核准通过。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年11月14日的
《证券时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价格: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2001年11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
A股股票平均收盘价的70%确定,确定后的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7.55元。
四、配股比例: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53,45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
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配售3股。
五、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的数量为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281.5万股。经
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133号文批准,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
司放弃本次配股权。
六、股权登记日:2001年11月21日
七、除权基准日:2001年11月22日
八、配股缴款起止日:2001年11月22日至2001年12月5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未
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
九、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十、缴款方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蓝星A1配” 申报单, 代码
“080598”, 配股价7.55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
(0.3)。
十一、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视为自动放弃配股,由承销团负责包销。
十二、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十二、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请查阅2001年1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在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处查阅《配股说明书》。
查阅时间:自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
15:30。
查阅地点:
1、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
电 话:010-62376645
联系人:赵月珑
2、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电 话:010-88092288
联系人:黎明、傅小楠
3、查阅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