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持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443,203,77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8%,成为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将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故本次股份转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东北制药于 2021 年 7 月 4 日收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
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金
控集团”)通知: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已于 2021 年 7 月 4 日与方大钢铁签
署《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协议”)。协议约定东药集团与盛京金控集团以总价 1,251,387,557.53 元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254,865,083 股(占总股本的18.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方大钢铁。本次协议转让后,方大钢铁的持股数量为 443,203,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8%,成为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所涉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方大钢铁 188,338,691 13.97% 443,203,774 32.88%
东药集团 210,838,084 15.64% 0 0%
盛京金控集团 44,026,999 3.27% 0 0%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持股数量为 329,068,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1%。本次协议转让后,方大集团将成为第二大股东;方大钢铁为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方大钢铁、方大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 775,681,4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5%。
(三)方大钢铁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法定代表人 黄智华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注册资本 103,533.9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1583735790
设立日期 1959 年 5 月 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钢锭(坯)、生铁、模具、锡铁、钢板(带)、硅铁、汽车弹簧及
附件、水泥、石灰石、耐材、铁矿石冶炼、制造、加工;建筑安装、
综合性服务;人力搬运、装卸;园林绿化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经营范围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招待所、小型餐馆(限下属分支机
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以
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名称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故本次股份转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违背公司及转让双方在此前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
将触及要约收购,方大钢铁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1-070)。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