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04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3,978,087.39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3,837,857.26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资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和增强股票流动性。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总计转增股份 444,453,58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51,501,714 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公司资本公积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
如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
1、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向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有关部门捐赠药品和抗疫资金。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从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
2、根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投资计划或单笔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现金支出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未来规划项目包括上游原料建设项目、下游产品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和技术研发基地项目,规划项目金额约人民币 25.9 亿元(不含公司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药物分析检测、研发创新工作平台购置项目计划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是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资金流动性需求,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积极履行公司义务,采取多种利润分配形式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当前外部
不利环境的影响下,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了公司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和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
符合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
生产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需求,并兼顾广大投资者回报而拟定,资本公积转增金额未超过 2019 年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资本公积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
2、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
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