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被申请
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 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关于其被申 请破产重整的相关文件,获悉宝塔石化被债权人向银川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申请破产重整。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宝塔石化持有公司股份 398,415,924 股,
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9%。宝塔石化持 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 398,415,92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4.9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100%。
宝塔石化于2023年11月16日收到银川中院的通知[(2023) 宁 01破申 29-1号],银川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银川中院提 出对宝塔石化进行破产重整申请。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当前控股股东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宝塔石化已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签署了继续放弃表决
权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公告)。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宝塔石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宝塔石化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等造成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