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1-05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10 月 15 日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维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马腾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和信息披露等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郭维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选聘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