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目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为1213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7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5.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6,427.93万股的1.25%。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7年6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由1369人调整为1249人,本激励计划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份额不变,仍为359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数量由175万股调整为97.7万股。股票期权预留数量由106万股调整为0股。
4、2017年6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通过(www.nxz.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22日,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5、2017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8、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08名激励对象150.1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崔俊山、王悦、胡国贤等39名因个人考核不达标及离职、退休、死亡等原因而不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2017年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应授予日起12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4日,上市日为2017年9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18年7月15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件。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6年为基数,2017
第一个解除 相比2016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
限售期 且2017年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 122.20%,且2017年公
司净利润为1874.25万
元,满足解除限售条
第二个解除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件。
限售期 且2018年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评定,具
体情况如下: 1174名激励对象,考核
考核分数 分数≥80 70≤分数 60≤分数 分数<60 结果均为A级,均符合
<80 <70 解锁条件,其个人本次
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50%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1 0.9 0.7 0
行权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213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7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除 本次不能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
序 姓名 岗位 制性股票 限售的限制 售的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号 (万股) 性股票数量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万股)
1 赵立宝 董事、董事长 140 70 0 70
2 周家锋 董事、总经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