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17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北轴承
股票代码:000595
收购人名称: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
宝塔石化大厦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
宝塔石化大厦
签署日期:二O一四年三月
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该保证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
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西北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
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西北轴承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收购人拟取得西北轴承向其定向发行新股
而导致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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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摘要)
新股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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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 义.......................................... 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6
第三节 收购目的 ....................................... 1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4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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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西北轴承、上市公 指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宝塔石化、收购 指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人、公司、本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轴承2014年度向控股股东宝塔石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化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本次发行 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最近三年 指 的会计期间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0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收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