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15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德龙汇能 股票代码 00059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郑蜀闽 詹培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
传真 028-68539800 028-68539800
电话 028-68539558 028-68539558
电子信箱 zhengsm000593@163.com zhanpei000593@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报告期主要从事以天然气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生产、供应业务,并积极探索以氢能、光伏产业为主的新能源发展方向,寻求与公司相匹配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切入点和公司的业务转型,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各类燃气管网建设与管理、LNG 生产、CNG/LNG 供应、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发
与建设、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等。公司积极拓展产业链,延伸产业服务能力,多渠道保障气源的多样性与稳定性;通过管道、槽车等形成完善的燃气供应途径,提供高质量服务和产品以充分满足下游用户多样化的用能需求;加快推进既有资源与新能源融合,促进公司综合性、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1、城市燃气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依托于特许经营权,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公司运营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按照用户的需求及管道压力将天然气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终端客户,并可为客户提供配套的燃气工程安装服务。公司建设运营 CNG 加气站,为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提供服务,助力城市交通。随着城市燃气用户数量的不断扩大,公司以客户多元需求为向导,快速开发与需求相匹配的燃气延伸业务,并通过数字化工具,打造智能化、现代化的“一站式”能源供应服务,提升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和用户粘性。
公司拥有国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专项
资质,以及压力管道 GB1(含 PE 专项)、GC1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信誉 3A 级证书。公司拥有各类燃气
设施和管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能力,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内外部燃气工程项目建设。
2、LNG 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2023 年 4 月,公司收购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 70%股权,盛能燃气天然气液化处理能力 20 万方/日,天然气
压缩处理能力达 5 万方/日,可完成 LNG 提纯加工、定点加注等多项业务,为工业终端用户、车用客户及天然气贸易商提供LNG 多元化服务。
除西南地区外,公司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开展 CNG/LNG 供应业务,通过自主研发的瓶装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联供技术和智能化监控系统,可使调度人员实时掌控用户现场用气情况,自动故障提醒功能及自动切换供应气源和备用气源功能,全面实现供气设备无人值守。用户安装 IC 卡充值系统,天然气用量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置余量不足报警功能和短信提醒功能,用户按需充值,实现与管道气同样功能;远传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系统深度结合,无需客户报送用气计划,全面实现智能化调度。
3、综合能源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依托于碳中和、清洁供热、节能环保、能源体制改革等多重机遇,在当前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通过积极推进能源业务、供应链业务以及其他延伸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元的用能选择。主要根据项目所在地资源条件、客户用能需求、负荷预测等设计最优功能技术方案和路线,实现区域内冷热电等能源供应,并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及低碳的能源供应,协助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1年末
2023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095,147,072.62 2,184,029,202.43 2,184,280,822.28 -4.08% 2,162,049,265.82 2,162,049,265.82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847,679,031.73 1,101,445,365.39 1,101,398,785.73 -23.04% 1,052,073,376.75 1,052,073,376.75
东的净资
产
2022年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3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600,101,468.57 1,469,080,104.04 1,469,080,104.04 8.92% 1,507,498,714.09 1,507,498,714.09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241,326,305.19 48,287,829.12 48,241,249.46 -600.25% 50,492,433.84 50,492,433.84
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249,083,633.37 45,645,415.33 45,598,835.67 -646.25% 44,707,915.97 44,707,915.97
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238,420,468.87 175,383,072.96 175,383,072.96 35.94% 210,937,561.81 210,937,561.81
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673 0.135 0.135 -598.52% 0.141 0.141
股)
稀释每股
收益(元/ -0.673 0.135 0.135 -598.52% 0.141 0.141
股)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 -24.62% 4.48% 4.48% -29.10% 4.91% 4.91%
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 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 整。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受影响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92,995.25 251,619.85 14,344,61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0,415.12 298,199.51 1,848,614.63
未分配利润 55,027,276.20 -46,579.66 54,980,696.54
所得税费用 22,113,9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