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立国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公司回购 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立国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3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 础上,董事长丁立国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 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 万元至 2,500 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丁立国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丁立国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丁立国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提议制订回购股份方案,并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