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通燃气
股票代码:000593
收购人: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五区 5 号楼二层 206(园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五区 5 号楼二层 206(园区)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燃气”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大通燃气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大通燃气控股股东顶信瑞通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和 2019 年 5 月 27 日
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308,600 股,增持后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0%。
根据收购人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收购人自 2019 年 5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拟进一步增持大通燃气股份,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3,586,310 股且不超过 7,172,620 股,即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1%的股份,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比例 2%的股份。继续增持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自 2019 年 5 月29 日起 6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大通燃气已发行 2%的股份的行为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大通燃气控股股东顶信瑞通已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大
通燃气合计 7,172,528 股,增持均价 6.471 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
收购人本次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00%。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 ......2
目录...... 4
释义...... 5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7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2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4
第五节 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15
第六节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1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2
第九节 收购人财务资料 ......23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29
释义
在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大通燃气/上市公司/公 指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司
收购人/顶信瑞通 指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7月26日,通过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大通燃气合计7,172,528股,增持
均价6.471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收购
人本次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持
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00%,仍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
收购报告书/本收购报 指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告书/本报告书
财务顾问、国都证券 指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6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收购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7PK94B
法定代表人:丁立国
注册资本:10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7 日
经营期限:2016 年 8 月 17 日至 2046 年 8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五区 5 号楼二层 206(园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五区 5 号楼二层 206(园区)
联系电话:010-63701199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丁立国持股 99%、丁泽华持股 1%
二、收购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丁立国 103,950.00 99.00%
丁泽华 1,050.00 1.00%
合计 105,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丁立国 丁泽华
99% 1%
顶信瑞通
顶信瑞通股权关系清晰,不涉及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持股,也不涉及合伙企业持股。顶信瑞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丁立国先生。丁立国与丁泽华为父子关系。
(二)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丁立国先生,简历如下:
丁立国,男,197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新加坡和香港居留权,第十一届
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六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劳动模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全联冶金商会常务副会长,亚布力企业家论坛轮值主席(2017-2018),阿拉善 SEE 生态协会终身会员,正和岛京津冀联席主席,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
顶信瑞通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丁立国先
生,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丁立国先生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名称 所任的职务 持股比例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 间接持股 32%
Honest Joy International Ltd 董事 直接持股 70%
Golden Top Group Limited 董事 间接持股 100%
Best Decade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间接持股 100%
德龙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 间接持股 81.48%
Delong Holdings Limited(BQO.SG)
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间接持股 100%
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未持股
邢台德龙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间接持股 100%
北京渤海钢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间接持股 20%
河北德龙现代特种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间接持股 100%
邢台新龙煤气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间接持股 100%
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