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8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4日、2015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鑫众23号资管计划于2016年1月5日收市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4,80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70%,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2016年6月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鑫众23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9,600,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70%。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01月0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17年6月召开了持有人大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8月20日。并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了持有人大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延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19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2018年6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及后续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出售并终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和相关激励机制,公司未来12个月内如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