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2 - 0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 太阳 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收购涉及基本农田相关资产的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
公司下属 7 个光伏农业项目子公司存在使用基本农田的情况,控股股东中国节能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就该事项签
署了《关于收购涉及基本农田相关资产的承诺函》,并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对
该承诺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变更关于收购涉及基本农田相关资产的承诺函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57)
及 2019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9-62)。
截至目前,中国节能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效的承诺内容
1.中国节能将积极督促、支持公司配合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田的相关手续。
2.如公司在 2021 年底之前未能将所涉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田,且届时太阳
能光伏农业项目使用基本农田的相关法规政策未进行实质性修订或调整的,在公司履行内部程序同意相关交易后,中国节能同意通过资产置换、现金收购等方式从公司收购涉及基本农田的相关项目或项目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3.收购价格将以届时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准。自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中国节能收购标的资产期间内,标的资产的损益归公司所有。
4.中国节能收购标的资产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5.如需避免同业竞争,中国节能在收购标的资产后,可以委托公司代为管理标的资产,并在条件成熟时择机转让给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二、履行情况
1.基本农田调规的整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 7 个使用基本农田的项
目,除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公司”)的山西潞安 50 兆瓦大棚项目(以下简称“潞安项目”)外,其余均已完成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的手续,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1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 石嘴山20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大 基本农田已调整为一
业科技有限公司 棚电站项目 般农田
2 中节能丰镇光伏农业科技 丰镇30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大棚 基本农田已调整为一
有限公司 电站项目 般农田
3 中节能(临沂)光伏农业 临沂20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大棚 基本农田已调整为一
科技有限公司 电站项目 般农田
4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 汉川10兆瓦光伏大棚电站 基本农田已调整为一
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般农田
5 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 景德镇乐平20兆瓦光伏农业科 基本农田已调整为一
科技有限公司 技大棚电站项目 般农田
6 中节能大荔光伏农业科技 陕西大荔20兆瓦大棚项目 基本农田已调整为一
有限公司 般农田
2.潞安项目情况
潞安项目未能完成调整系因为潞安项目所在的长治市行政区划改革,2019年初由郊区和城区正式合并为潞州区,原郊区国土分局于 2018 年组织编制上报的《长治市郊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没有获批,由于没有调整指标,未能完成潞安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调整事宜。
根据中国节能的上述承诺,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8)和《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4)),公司已经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资产评估
值作价,将所持潞安公司的 60%股权转让给了中国节能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公司以现金支付了收购款项,为避免同业竞争,资产公司委托公司代为管理其所持长治公司股权,双方已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股权托管协议》。该转让事项已于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使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已完成调规或对外
转让,中国节能关于收购涉及基本农田相关资产的承诺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6 个完成基本农田调规的证明文件
2.关于潞安项目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股权托管协议》、工商变更核准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