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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1 深市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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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9-5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 100 兆瓦项目(以下简称“荒湖一期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商,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中标金额合计为22,301.11 万元,公司已成立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利公司”)作为荒湖一期项目的建设主体,与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签订项目总包合同,合同总价为 22,301.11 万元。

    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的全资子公司,监利公司与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签署项目总承包合同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荒湖一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且建设工期紧张,为
节省时间,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向深交所申请了豁免履行决策程序,并获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21844C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 108 号

    注册资本:53173.139300 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郝小更

    经营范围:承担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火力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及其送变电工程的设计、咨询、总承包、监理、设备成套、工艺装备、工程施工及其配套工程、电脑技术与控制系统和环境工程的设计、开发、承包、制造、成套、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技术转让、环境评价、城市小区规划、房地产开发;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国际技术合作经营及劳务出口;上述工程所需装备、材料的国内外贸易;承包境外机械、电力、公路、供水及水处理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担境外机械、电力、公路、供水及水处理行业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节能持有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 100%股权,同时,中国
节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关联方经营情况

    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是以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和工业装备
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的国有科技型、集团化的国际型工程公司。

    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402,769.44 万元,净利润
4,880.65 万元,期末净资产 272,506.34 万元;2019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240,145.84 万元,净利润 7,553.38 万元,期末净资产 228,598.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中节能荒湖农场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100兆瓦项目的 EPC 工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对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 100 兆瓦项目的 EPC
工程组织了公开招标,EPC 工程价格为中标方报价,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2,301.11 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 100MW 建设项
目 EPC 总承包。

    2. 交易金额:22,301.11 万元。

    3. 支付方式:通过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以人民币进行交易。

    4. 支付安排:

    (1)合同签订后,承包商提供预付款担保保函后 7 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
付合同价格总额 10%(其中 3%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预留在发包方,视为已支付的工程款)。

    (2)在发包方履行下一阶段付款之前,承包方须另行提供完整的设备材料清单及业主方、承包方、供货方确认的设备技术协议以及工程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中止下一阶段的付款。

    (3)工程通过电力公司检测及并网验收,顺利实现全装机容量并网,支付合同价格总额的 60%。

    (4)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结算报告后可申请支付到审计确定金额 97%的工程款,剩余 3%作为质保金。

    (5)质保金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的 3%,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签发竣工
验收证明后 24 个月,如无扣除款项则全部无息支付。

    5. 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 工期安排:220 日历天。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上述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此次关联交易定价由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七、公司与中国节能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节能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
交易总额为 14.44 万元(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不纳入本次累计计算范围)。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