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08-46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其中法人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107,359,216股,自然人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17,818股,共计107,377,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小军先生主持。到会股东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收购四川天诚药业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78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关联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次表决中,共
107,359,216股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12月11日及2008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廖东锋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