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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1

启迪药业: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 33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陈风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22年6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7,194,0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0.5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5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6,840,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43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33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5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4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特邀嘉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9.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48,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108%;反对 44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8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龙雯律师、谢泽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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