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38,603.68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9,111,522.08 元。
因公司 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128 号),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 m . 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130 号),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关联董事焦祺森先生、冯雪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管理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现有部门职能,同意增加两个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和品牌管理部。调整后的内部管理机构为: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业务管理部、品牌管理部、党群事务部。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为了促进公司产品向全国范围的销售推广,扩大公司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进而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焦祺森、冯雪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焦祺森、冯雪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