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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启迪药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28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月 2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 33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焦祺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7,053,7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52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5,962,2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84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1,091,5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68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5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2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5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5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特邀嘉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3%;反对4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626%;反对 4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3%;反对4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626%;反对 4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3%;反对4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626%;反对 4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反对48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474%;反对 48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5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2%;反对48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474%;反对 48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5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3%;反对4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626%;反对 4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3%;反对4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626%;反对 4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7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3%;反对4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626%;反对 4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57,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90%;反对49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039%;反对 49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2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庆律师、易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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