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9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 号)文件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14 万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14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6,64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696,400.00 元。
2017 年 5 月 2 日,保荐机构在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将余额人民币
279,846,400.00 元(含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汇入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246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4,161,100.92
元,(含置换金额 30,456,400.00 元),其中:2017 年度使用 13,163,914.11
元,2018 年度使用 21,917,339.21 元,2019 年度使用 46,943,788.67 元,2020
年度使用 31,679,658.93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4,161,100.92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2,685,013.80 元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剩
余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4,535,299.08 元的差异为人民币 18,149,714.72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本公司分别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已由中药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药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签订了《募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 83280312000002862 活期存款 46,170.63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 83280319000001063 通知存款 50,854,587.32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 83280319000000857 通知存款 13,556,630.50
本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9550880202818800115 活期存款 653,286.49
本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9550880202818800205 通知存款 59,510,690.29
本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 54930188000009092 活期存款 95,938.37
中药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7404010182600000411 活期存款 545,753.11
中药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 1905022029022116733 活期存款 0.35
中药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 54930188000009845 活期存款 7,421,956.74
中药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 54930181000005794 通知存款 20,000,000.00
合计 152,685,013.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时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
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020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时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020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
序 募集资金 购买产品 认购金额 实际收回
受托银行名称 购买日期 赎回日期 取得收益(元)
号 管理单位 名称 (万元) 情况
1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 大额存单 1,350.00 2019 年 12 月27 日 2020 年3 月 27 日 已收回 57,386.10
2020 年4月28 日赎回
2 本公司 广发银行 通知存款 10,800.00 2019 年 12 月26 日 部分支取 1,510,690.29
5,000.00 万元
3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 大额存单 1,350.00 2020 年3 月 30 日 2020 年6 月 30 日 已收回 58,016.71
4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 大额存单 5,000.00 2020 年4 月 28 日 2020 年 10 月28 日 已收回 505,130.14
5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 大额存单 1,350.00 2020 年7 月1 日 2020 年 10 月1 日 已收回 58,016.71
6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 通知存款 1,350.00 2020 年 10 月9 日 未约定存期 未支取 56,630.50
7 本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 通知存款 5,070.00 2020 年 10 月30 日 未约定存期 未支取 154,587.32
8 中药公司 光大银行 大额存单 4,000.00 2019 年 10 月25 日 2020 年4 月 25 日 已收回 3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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