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2-007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等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3 月 2 日
2、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蔡伦路 33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李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数 72,631,870
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5.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特邀嘉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挂牌转让南岳制药 36%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71,331,77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98.21%;
反对 0 股;
弃权 1,300,0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7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彭志华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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