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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贵州轮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63      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舸舸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 216 人,代表股份 375,084,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194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 名,代表股份 323,207,92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8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51,876,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3.3462%。

  8、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大贺先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会)、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示的各项提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2023 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2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10,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2%;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2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10,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2%;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2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10,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2%;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2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167,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10,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2%;反对 167,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2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10,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2%;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3,942,4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5%;反对 1,00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9%;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835,3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42%;反对 1,0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0%;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4,814,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9%;反对 13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707,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6%;反对 1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舸舸先生、王鹍先生、熊朝阳先生、张艳君女士(合计持股 2,106,000 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72,811,2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10,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2%;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1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慧颖、胡世文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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