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1-038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近五年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情况
2017年3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该决定的主要内容以及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1、主要内容
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受下属子公司贵州前进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公司”)委托,与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就前进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及所有土地等整体征收事项签订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合计2.4亿元。对该事项,公司迟至2016年12月20日才予以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9.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整改措施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受到上述通报批评处分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予以高度重视,组织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从内控层面完善了公司及各级子公司重要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子公司一旦发生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上报,同时强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在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2018年8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况
2018年8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该决定的主要内容以及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1、主要内容
2018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度业绩亏损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因公司对老厂区整体搬迁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导致公司与贵阳云岩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岩投资”)签订的《房屋整体搬迁货币补偿协议》终止执行;由此造成原归集的搬迁损失转为经营费用,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亿元~1.8亿元。公司未能于2018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整改措施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受到上述通报批评处分后,组织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经营事项的风险认识和判断的准确性和谨慎性。同时,公司组织董事会秘书处、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专项学习,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判断的准确性和信息披露的谨慎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时性。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