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0-004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454人调整为448人。
2、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270.10万股调整为2,242.20万股。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轮胎”)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
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1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12月13日,贵阳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请示>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1、调整原因: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2、调整内容:
经调整,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454人调整为44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2,270.10万股调整为2,242.20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
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股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黄舸舸 董事长 30.00 1.34% 0.04%
何宇平 董事、总经理 30.00 1.34% 0.04%
熊朝阳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24.00 1.07% 0.03%
蒲晓波 职工董事 24.00 1.07% 0.03%
王海 总工程师 24.00 1.07% 0.03%
蒋大坤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4.00 1.07% 0.03%
王鹍 副总经理 24.00 1.07% 0.03%
周秩军 副总经理 24.00 1.07% 0.03%
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440人 2,038.20 90.90% 2.63%
合计(448人) 2,242.20 100.00% 2.89%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贵州轮胎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贵州轮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成就,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等授予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