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0-150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 年 4 月,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孙景春先生的辞职申请。孙景春先生因
个人职务调动原因,不便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特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22)。2020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王学峰先生、赵晶女士的书面
辞职报告。王学峰先生及赵晶女士均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及所任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
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6)。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在充分了解候
选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
华杰先生、郝嘉良先生、范柳东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为止。
林华杰、郝嘉良、范柳东三人的当选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
职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为止。林华杰先生、郝嘉
良先生、范柳东先生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华杰先生简历
林华杰先生,1981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深
圳市奥特瑞实业有限公司会计, 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深圳市茂华汇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纳百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华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林华杰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华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郝嘉良先生简历
郝嘉良先生,1986 年出生,英国北安普顿大学硕士,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田路营业部投资顾问;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深
圳吉林商会秘书处,副会长;2017 年 6 月至今任海王集团国民健康云市场部北方市场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郝嘉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郝嘉良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郝嘉良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柳东先生简历
范柳东先生,1981 年生,本科学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广东吉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2012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创众豪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范柳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范柳东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柳东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