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20-035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决议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
际参加董事 8 名。董事朱要文、李晓鹏、王学锋、赵晶、许静及独立董事董舟江、吴艳芸及崔维远程通讯出席董事会。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要文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董舟
江、吴艳芸及崔维,以及董事赵晶、王学锋就年报中东莞金叶存货、长期应收款及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第二条,要求审计机构补充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董舟
江、吴艳芸及崔维建议总经理工作报告能够在年报发布后针对是否依照公司制度处理应收账款的情况做出补充说明。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审字[2020]110028 号
《审计报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7,296,787.9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104,710,606.0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406,460,642.47 元,资本公积
4,832,792,232.92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董舟
江、吴艳芸及崔维,以及董事赵晶、王学锋就该议案要求公司补充说明:1、变更会计政策必要性;2、变更会计政策是否会导致公司权益损失。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的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赵晶、王学锋
投票反对,综合评价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存在一定问题。
九、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019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同意 2019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4,797,079,733.56元。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董舟
江、吴艳芸、崔维及董事赵晶、王学锋提出,由于资产减值金额巨大,要求审计机构能够补充说明,并要求公司提供书面材料供独立董事复核。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3:30 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
10 层 1017 会议室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全文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决议签字页)
与会董事签字:
朱要文 李晓鹏
赵晶 王学锋
许静 崔维
吴艳芸 董舟江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