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股票代码:000587
收购人: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5号鑫竹苑大厦18楼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9日
收购人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所需遵守的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尚需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收购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5
第三章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9
第四节 收购方式......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指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叶珠宝、上市公司指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金叶珠宝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丰汇租赁有限公司9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协议》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购买资产利润承诺补偿协议》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
《利润承诺补偿协议》指收购人与金叶珠宝签订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股份认购协议》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股份认购补充协议》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1、收购人姓名: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朱要文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6,000万元
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黄金、白银、金银饰品、钻石、珠宝首饰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金银饰品、钻石、珠宝首饰的生产和加工;贵金属的购销。
7、经营期限:2008年04月18日至永久
8、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300055
9、税务登记号码:440300672957390
10、组织机构代码证:67295739-0
11、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5号鑫竹苑大厦18楼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朱要文 3,590.40 货币 59.84%
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
2 2,409.60 货币 40.16%
限公司
合计 6,000.00 - 100.00%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朱要文先生持有收购人59.84%的股权,是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朱要文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148号梅林一村90栋4C,自2008年创办九五集团以来一直担任执行董事,并于2013年7月起任金叶珠宝董事长、董事,身份证号码为420106196410******。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收购人主要控股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叶珠宝之外,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共有3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供应链管理及服务;供应链管理咨询;供应链
深圳前海 解决方案设计;供应链渠道设计,自有产品租
华海大地 赁保理业务(不含银行融资类);国际货运代
1 供应链经 3,000 100% 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开发;
营管理有 仓储物流管理(不含具体仓储及运输项目);
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
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
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
深圳前海 营);受托资产管理;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
中港澳互 资性担保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2 联网金融 3,000 100% 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服务有限 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
公司 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在网上从
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
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接受金融机
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市场外包业务、接
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业务;
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法律、
深圳前海 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
中融汇盈
3 3,000 100% 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
保理有限 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
公司 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
理业务);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
务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
(四)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收购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5,347,082,489.91 3,087,008,593.23 2,454,510,129.76
所有者权益总计 1,397,072,778.21 1,084,237,018.86 1,002,279,648.23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12,112,394,964.63 8,831,383,233.40 6,426,822,247.46
利润总额 150,504,323.35 126,373,955.22 163,736,422.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405,247.56 -21,906,907.30 -25,387,746.45
者的净利润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被要求承担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