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均未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故前述议案经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后续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05 月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0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0 年 05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 号新希望国际C 座 1507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8,182,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80%。其中: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8,182,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8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8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李杨律师、邹云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8,094,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93%;
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
弃权40,0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51%。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4%;
反对73,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82.3198%;
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17.2297%。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8,094,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93%;
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
弃权40,0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51%。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4%;
反对73,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82.3198%;
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17.2297%。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8,094,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93%;
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
弃权40,0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51%。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4%;
反对73,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82.3198%;
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17.2297%。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18,094,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93%;
反对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9%;
弃权4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488%。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4%;
反对8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99.549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18,094,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93%;
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
弃权40,0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51%。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4%;
反对73,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82.3198%;
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17.22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杨、邹云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