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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7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0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收到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鸿旭”)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铮网络”)发来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1、收购人情况

    收购人: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主体: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荷塘路杏花国际广场B楼1104户

    法定代表人:张伟克

    注册资本:50,000万

    设立日期:2017年4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K4QK0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7年4月27日至2037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生产电动乘用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080弄24、26号207室

    法定代表人:许春铮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29.6667万元整

    设立日期:2016年8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Y33F83

    经营期限:2016年8月3日至2046年8月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成果,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订房服务咨询(增值电信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报告书摘要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汇源通信拥有权益。

    本次要约收购前,安徽鸿旭未持有汇源通信股份,安徽鸿旭的一致行动人乐铮网络持有汇源通信12,833,099股股份,占汇源通信总股本的6.6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最多持有汇源通信42,833,099股股份,占汇源通信总股本的22.14%,汇源通信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2、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并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收购人将利用自身资源,帮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汇源通信上市地位为目的。

    3、要约收购方式及收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汇源通信,所涉及的要约收购股份为除乐铮网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要约价格(元)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被收购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000586        21.50           30,000,000          15.51%

    截至2018年2月25日,安徽鸿旭及一致行动人乐铮网络(合同乙方)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陕国投·唐兴1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王穗湘、黄承郁等92方(合同甲方)签订了《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预受要约协议书》,“甲方承诺在乙方对汇源通信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要约收购后(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为准),除非发生本条第二款所载任一事由,否则将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期限内就标的股份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并确保不撤回其前述预受要约,以实现在要约收购期限完成后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

    出现下列任一事由的,甲方可以不就标的股份进行预受要约,或撤回其己经进行的对本次要约收购的预受要约:

    (1)乙方违反或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将违反其本协议、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规定下的义务的;

    (2)乙方无法筹集或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无法筹集用于通过本次要约收购收购标的股份所需的必要资金的。”

    4、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21.50元/股。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汇源通信股份的情形。

    2)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汇源通信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17.56元/股。

    若汇源通信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正式公告之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将进行相应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得低于《收购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5、要约收购资金的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21.50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45000000

元。

    本次要约收购拟以现金支付,所需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主体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安徽鸿旭将按照《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要求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129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占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登记结算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安徽鸿旭将根据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接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将用于支付要约收购的资金及时足额划至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并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及资金结算手续。

    收购主体就本次要约收购具备履约能力的声明承诺如下:“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自于本公司母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的比例约为60%。”

    6、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6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

60个自然日。在要约收购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收购人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巩固控股地位或自身战略安排等原因继续增持汇源通信股份的可能性,上述增持将不以终止汇源通信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收购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相关内容与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内容一致,不存在变动。

三、风险提示

    1、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安徽鸿旭与乐铮网络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且中介的尽职调查还未完成,暂无法提出意见,该事件尚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2、由于中介的尽职调查还未完成,暂无法提出意见。

    3、本次要约收购由于安徽鸿旭承诺的是自筹资金和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比例为

       60%,目前的借款协议尚在洽谈中,存在着资金不到位要约收购失败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