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
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1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613,2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829,953.8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
或“保荐机构”, 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2,915,094.3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677,890,981.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实际募集
序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资金情况调整
号 资额 拟投入额 后的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工业机器人智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 40,862.60 40,862.60 30,329.06
能装备制造及 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1 人工智能技术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
研发与产业化 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 24,387.40 22,582.40 22,582.40
项目 建设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 9,800.00 9,800.00
合计 80,050.00 78,245.00 67,711.46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故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目前实施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及哈工智能实施的“偿还银行借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88,589,690.43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变更使用用途,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由哈工智能实施“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以及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调整后的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集
号 金拟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 3,225.07 3,225.07
备制造及人工智能 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序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调整后的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集
号 金拟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
项目(已终止) 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1,241.67 1,241.67
项目
现金收购吉林市江
2 机民科实业有限公 - 27,518.24 26,999.99
司 70%股权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1,340.73 8,374.18
4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 4,959.24
5 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 9,800.00
合计 68,125.71 54,600.15
注 1:除上述项目支出外,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 507.12
万元;手续费需要扣除 0.78 万元;
注 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江机民科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2021 年 5 月
27 日,哈工智能与刘延中、吴宇英、李博、丁海英、杜研共同签署了《江苏哈工 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协 议书》《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机民科”)全体股东支付现金购买股权的利润补偿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 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向江机民科原股东支付了收购意向金 2,000 万元
(后转为首期收购款),并在交易通过国防科工部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的审查后,与江机民科原股东启动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事宜。
2021 年末,公司已向江机民科股东刘延中、吴宇英、李博、丁海英、杜研合
计支付股权转让款 28,999.99 万元,此时江机民科工商变更工作尚未完成。这导 致在办理工商变更前,公司支付的 28,999.99 万元股权转让款项因缺少已过户股
权的覆盖而出现风险敞口。基于合同的公平性原则,交易双方同意由江机民科向哈工智能调拨 28,999.99 万元资金作为履约保证。根据《收购股权协议》的约定,
公司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可宽限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向江机民科股
东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8.4 亿元)的 70%,但公司在 2021 年末之前仅累计支付了 28,999.99 万元,后续没有进一步付款,导致出现违约的情形。
2022 年 7 月 21 日、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
若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支付交易对价(即交易总对价的
70%),则江机民科股东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公司愿意支付人民币 3,000 万元违
约金给江机民科原股东;若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之后,公司未能支付第四期交易
款,江机民科股东有权终止交易,公司仍需向其支付人民币 3,000 万元作为补偿金,公司无条件配合江机民科股东完成未能支付价款对应江机民科股权零对价过户至原股东名下(涉及分红需同步将分红退回给江机民科股东)。若本次交易终
止的,则公司应承诺于 2022 年 9 月 5 日通过现金或者债权抵销方式解决完毕与
江机民科之间的往来款,否则甲方需承担债权金额 28,999.99 万元的 20%作为违
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能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至交易对价的 70%,截
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因交易未终止,公司未通过现金或者债权抵销方式解决完
毕与江机民科之间的往来款,构成了违约。
2023 年 11 月 1 日,刘延中与公司及第三人江机民科、吴宇英、李博、杜妍、
丁海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进行立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 2024 年 3 月 7
日法院一审判决终止该股权交易,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