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84 深市 哈工智能


首页 公告 *ST工智: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ST工智: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9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5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陆健先生及刘世青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陆健先生及刘世青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健先生及刘世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由于陆健先生及刘世青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增补的独立董事成员就任之前,陆健先生及刘世青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对陆健先生及刘世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杜奕良先生、王亮先生、杨敏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奕良先生、杨敏丽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两位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提名曹邦俊先生、沈进长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沈进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总经理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
杜奕良先生简历

    杜奕良,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学位。
2015 年 3 月-2021 年 4 月,任广东国晖(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4
月-今,任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深圳市潮汕商会法工委委员、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行政特邀调解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奕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杜奕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奕良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亮先生简历

    王亮,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深圳市创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
至今任深圳毅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亮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敏丽女士简历:

    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7 月
-2020 年 11 月任前海汇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1 月-
2022 年 3 月任深圳市赛瑞产业研究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市场总监;2023 年 4 月
至今任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乐通股份(002319)投融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敏丽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杨敏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敏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邦俊先生简历:

    曹邦俊,男,194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63 年 9 月至 1976 年 6 月任铁道部第二铁路局第四工
程处干事;1976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四川内燃机厂干事、工会副主席、工会

主席、副厂长;1994 年 6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董事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党委副书记;1998 年
2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四川峨嵋柴油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
书记、工会主席;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青海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
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青海格尔木藏格钾
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藏格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藏格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5 月退休在家;2023 年 6 月至今
担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邦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邦俊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进长先生简历:

    沈进长,1978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深圳市长隆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
裕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瑾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 年 8 月至今任海南长方骏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2024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长旭佳
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进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进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