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作为原告就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及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股权回购及现金补偿事项分别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提起业绩补偿及
股权回购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
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
案的传票,通知我司于 2024 年 04 月 24 日出席开庭,案号为(2024)沪 0112 民
初 9327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
案的传票,通知我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出席开庭,案号为(2024)沪 0112 民
初 9327 号。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