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具
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函》,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联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11%。公司董事会认为无锡联创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无锡联创本次提交临时提案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无锡联创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上午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3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2 号北京圆山大酒店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及 2024 年 3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 1、议案 3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 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 5 号瑞得大厦 12 层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0181838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无锡联创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函》。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如提案名称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