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9 日开市
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
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
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发布的《江苏
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风险,公司已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中进行提示。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