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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4

哈工智能: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先生、董事刘建民先生,独立董事袁忠毅先生、蔡少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上述董事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上述辞职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的董事产生。在补选的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上述董事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公司对王飞先生、刘建民先生、袁忠毅先生、蔡少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杜磊先生、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陆健先生、何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陆健先生、何卫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国力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雪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陈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杜磊先生简历:

  杜磊,男,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汉族,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1999年至2004年,任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院团委书记,2006年至2008年任家乐福中国财务营运控制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Global-mart集团中国区总经理助理&西安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9年任河南中鹤集团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中联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不良资产清收和投后管理等事务。
  杜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强先生简历:

  魏强,男,197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3月至2000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会计、储蓄、联行等,2000年4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上清寺分理处联行、总会计,2005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审计部、风控部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任新华健康重庆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国都证券西安长安三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西安航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风控负责人。

  魏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卫东先生简历:

  何卫东,男,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7月至2002年1月先后任工行重庆分行上清寺分理处员工和资金营运处科员,2002年1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同业交易中心主任,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业务五部总经理助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市政金融部副总经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资金及资本市场部总经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资金及资本市场部兼票据业务部总经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任平安银行票据金融事业部副总裁,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中联信集团副总裁。
  何卫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何卫东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陆健先生简历:

  陆健,男,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审计专业。1994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上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1999年9月至2000年8月任上海闵行区审计局副局长(挂职),2000年9月至2003年07月任上海中桥基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上海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及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07月至2019年6月任强拓(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07月至今任张江和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陆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陆健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国力先生简历:

  刘国力,男,1971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MBA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1993年5月至1999年3月任黑龙江力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力天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4月至2014年8月任黑龙江胜腾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哈尔滨国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黑龙江省纪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青岛力汇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7月至今任彤杉(哈尔滨)私募基金管理有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国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刘国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佩先生简历:

  陈佩,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中欧商学院EMBA。2005年9月至2016年9月就职于政府公务员系统,任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新区派出所副所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哈工大机器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雪晴女士简历:

  王雪晴,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10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专员、高级安装造价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任合约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今任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雪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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