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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4 深市 哈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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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哈工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584          股票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1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613,2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829,953.8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金 额 为 10,023,877.68 元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680,204,643.50 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
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 3,09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2,915,094.3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114,643.5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677,890,981.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        40,862.60          40,862.60
 1  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 产能建设项目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        24,387.40          22,582.4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            9,800.00

            合计                  -                    80,050.00          78,245.0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159.24 万元,由于工业机

    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资

    金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现金管理品种

      投资品种仅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应当符合下

    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涉及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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