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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2 深市 北部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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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北部湾港: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5 月 6 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9,087,266 股,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1,772,393,095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10 股=326,120,329.48 元÷1,781,480,361 股×10 股=1.830614 元,
即按公司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83061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830614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内,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时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北港转债”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起
至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故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9 日)的总股本与 2022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的总股本保持一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交易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共计转股148,089,031 股,公司股本总额因转股由 1,633,391,330 股增加至1,781,480,361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781,480,36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772,393,0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5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8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087,266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4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772,393,095 股×0.184 元/股=326,120,329.48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 即
326,120,329.48 元÷1,781,480,361 股=0.1830614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830614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 8.35 元/股调
整为 8.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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