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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2 深市 北部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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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北部湾港: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4,189,5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625,102,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6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 302,269,025.57 元,占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8.10%。2020 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
股权激励股份注销业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755,100 股。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3,434,4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624,347,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60864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 302,268,920.57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3,434,4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624,347,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60864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7477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2173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608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4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

股 本 ×分 配 比 例 , 即 1,624,347,188 股 ×0.1860864 元 / 股
=302,268,920.57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即 302,268,920.57 元÷1,633,434,454 股= 0.1850511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850511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向铮、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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